【资料图】
观点网讯: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工作指引》表示,下列社会存量房屋可以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宅;商务公寓;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城中村房屋;其他社会存量房屋。
住房主管部门、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社会存量房屋或者购买市场商品房等形式收储房源。
《工作指引》发布后通过租赁或者合作经营收储房源,属于城中村房屋的,房源收储合同或者委托运营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十年;属于产权明晰的社会存量房屋,房源收储合同或者委托运营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六年。
使用财政资金将社会存量房屋筹集作为政府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区政府指定的筹集主体应当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筹集项目房源的租金水平或者购买价格水平进行评估。
另外,该《工作指引》自2023年5月19日起试行。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通过官网公布《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
今年5月22日是第29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当天,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主办的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主题活动在大鹏...
日前,深圳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
5月18日下午,2021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最美政法干警发布仪式顺利举办,现场发布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最...
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称《妇女发展规划》)《...
记者5月17日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期,该局对全市道路英文标识错误展开系统排查,力争7月中旬完成...
5月17日,市文明办发布4月份城市交通文明指数。4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 75分,比2月减少0 05...
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广东省碧水保卫战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近日正...
随着全省空气质量日益提升,广东蓝霸屏已成常态。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得益于广东推进产...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并印发了《深圳市海洋自然灾害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