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攻略
世界聚焦:上清所:推出进一步便利债券市场成员账户业务相关服务
来源:中国证券网     时间:2023-06-25 15:51:08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海清算所6月25日消息,上清所推出进一步便利各托管机构、结算代理机构等债券市场成员的相关账户服务。各债券市场成员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开通业务权限,并根据制度规则要求办理账户业务。


(资料图片)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便利债券市场成员账户业务相关服务的通知

各债券市场成员: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水平,拓展账户业务办理渠道,提高账户业务办理效率,我公司计划于6月25日推出进一步便利各托管机构、结算代理机构等债券市场成员的相关账户服务。各债券市场成员可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开通业务权限,并根据制度规则要求办理账户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服务

为满足债券市场成员在生产网段通过我公司综合业务系统办理账户业务的需求,各托管机构、结算代理机构及其他法人机构可于即日起向我公司申请开通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服务。开通服务后,债券市场成员可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提交债券账户开立、变更和注销申请,在线查看办理进度和结果。

(一)服务开通流程

债券市场成员申请开通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服务的,需填写《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服务开通申请书》及相关承诺,用印后将原件寄送至我公司。在收到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完成开通处理并邮件通知债券市场成员。若材料有误的,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

原则上,一个账户可申请新开立2名管理员用户或指定现有的2名管理员用户作为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相关功能的管理员。管理员用户需为操作员用户设置账户业务权限。

(二)业务办理流程

开通服务后,债券市场成员应按以下要求办理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

1.办理开户业务时,债券市场成员需按照账户开户导入模板填写相关内容,并登陆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完成信息导入。

2.办理变更、注销业务时,债券市场成员需在线填写申请信息。

3.债券市场成员提交申请后,需当日内完成复核并提交至我公司。我公司审核申请材料,若申请材料齐备的,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若申请材料有误的,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反馈。申请人可实时查看办理进度。

4.以上业务办理,均无需寄送纸质原件,申请材料与《债券账户业务操作须知》的要求一致。

5.债券市场成员上传文件时,应确保文件安全、清晰,均经过杀毒处理,不含病毒和木马。其中,单个彩色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结算业务印鉴卡》扫描件精度不低于300DPI。

具体操作详见《债券账户业务操作须知》和《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用户使用手册》。

(三)新增增值税发票信息线上采集方式

债券市场成员可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提交、变更增值税发票信息。具体操作详见《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用户使用手册》。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推出增值税发票信息线上采集服务的通知》(2020年12月1日发布)执行。

二、结算代理机构相关服务

为满足结算代理机构的自营账户和被代理账户管理需求,即日起,各结算代理机构可向我公司申请开立“结算代理总账户”,用于被代理账户的统一管理和操作。

(一)结算代理总账户开户

1.结算代理机构可通过债券账户业务直通处理系统或线下方式向我公司提交结算代理总账户开立申请,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债券账户业务操作须知》。结算代理机构可按自身需要开立多个结算代理总账户,对被代理账户进行分组管理。

2.我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后,若材料齐备的,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若申请材料有误的,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债券账户业务直通处理系统、邮件或电话反馈。

(二)业务办理流程

1.结算代理机构需为结算代理总账户申请首席管理员和数字证书。

2.结算代理机构可通过债券账户业务直通处理系统向我公司提交被代理账户的开户申请,并同时绑定结算代理总账户。

3.结算代理机构可通过债券账户业务直通处理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申请将已有被代理账户绑定结算代理总账户。

4.开立结算代理人账户和结算代理总账户的结算代理机构,可通过结算代理总账户对被代理账户进行交易确认、资金提款、费用单据查询等操作,可通过结算代理人账户进行费用明细查询和获取收费单据等操作。

5.仅开立结算代理人账户的结算代理机构,操作方式不变。

具体操作详见《债券账户业务操作须知》、《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账户业务用户使用手册》和《债券账户业务直通处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三、简化非法人产品开户材料要求

为进一步简化账户业务开户材料要求和办理流程,即日起,同一“托管人+管理人”或“结算代理人+管理人”开立不同非法人产品账户的,可提交同一《协议签署声明及承诺》和《结算业务印鉴卡》。具体要求详见《债券账户业务操作须知》。

咨询电话:021-23198686;传真:021-63326661

电邮:account@shclearing.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运营部账户组(200002)

特此通知。

2023年6月25日

标签: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

路程

《广东省2021年度博物馆事业发展报告》发布

《广东省2021年度博物馆事业发展报告》发布

5月12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广东省2021年度博物馆事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深圳...

深圳拟修改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 由8项增至10项

深圳拟修改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 由8项增至10项

10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拟修改《深圳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继续对我市基本殡...

人均预期寿命84.53岁 深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人均预期寿命84.53岁 深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近日,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该规划,十四五时期,深圳将树立更高、...

全国首个!深圳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全国首个!深圳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近日,深圳市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地方标准。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城市...

第四届“科学探索奖”申报结束 申报人数稳中有升

第四届“科学探索奖”申报结束 申报人数稳中有升

记者昨日获悉,第四届科学探索奖申报工作已正式结束。奖项连续运营4年以来,申报人数稳中有升。其中,有...

6600万千瓦时!广西完成首场绿电交易 开启绿电消费新模式

6600万千瓦时!广西完成首场绿电交易 开启绿电消费新模式

近日,广西首场绿色电力交易完成,成交电量6600万千瓦时,预计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5 8万吨。此次交易...

建立民生档案跨馆联动机制 深圳与全国40个城市实现“跨馆查档”

建立民生档案跨馆联动机制 深圳与全国40个城市实现“跨馆查档”

在老家登记结婚,在深定居,查询婚姻登记档案还得回老家?不需要!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档案馆了解到,该馆积...

一季度张家口优良天数达85天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7

一季度张家口优良天数达85天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7

今年1-3月,张家口市PM2 5平均浓度为24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38 5%;优良天数85天,同比增加13天,占...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5月8日正式印发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5月8日正式印发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的施工图——《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5月8日正式印发。今年市人...

5月1日实施!全国首个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发布

5月1日实施!全国首个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发布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该局许可审查中心牵头,市托育服务协会与企业共同参与制定的《全日制...

征程